9月1日小排量汽车消费税率下调,国家明确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然而,小排量汽车大发展之路上,横亘着一道高高的“城市门槛”。目前在广州等大城市,小排量车仍或明或暗遭到限制歧视,“限小”的理由多为舒缓交通压力。专家们指出,城市交通病不能归罪小排量,一刀切、简单化“限小”策略不可取。
国家“解限令”出台两年多 广州仍在“限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9月1日开始,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小排量汽车税率由3%调低至1%,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车税率则大幅上调。国家调整消费税目的非常明确: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从而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体现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
但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此前,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各种限制小排量车的措施。广州市是最彻底的“限小”城市之一,对小排量予以全面禁止。2001年,广州市颁布《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像当年对待摩托车一样,全面停止给排量1.0升以下的车辆上牌,对已经领取号牌的小排量车划定行驶路段。2002年又发出通知,进一步规定外市排量1.0升及以下的车辆不得进入广州市区。
国家从2006年开始大规模开展“解限”。2006年初,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发展节能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称:“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
“限小”政策由此在广州曾一度松动。2006年4月1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牌标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但遗憾的是,国家的“相关节能环保标准”一直没有出台,广州的“解限”也就不了了之。
不管各种文件如何表述,名目如何变化,记者从广州市车管所得到的信息是:小排量车在广州仍然不能上牌;2001年以前已经上牌的,在主要城市干道和内环路仍然不能行驶;因“违规”驶上这些路段而被交警高额罚款的司机,向法院起诉的官司仍然此起彼伏。事实上,不仅在广州,在许多大城市小排量车仍难逃被歧视的命运。
备受质疑的“限小”理论
大城市“限小”主要理由有:城市交通日趋饱和,小排量车不够安全环保节能,而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地方出于产业利益而提出的限制性措施,如最为常见的观点认为,限制小排量车有助于为大排量车引进项目腾出足够的市场空间,并在有限的道路承载能力上提高汽车消费对GDP的拉动能力等。
消费税调整难以影响小排量车型价格
中国汽车自主品牌上半年冲进国内主市场
新消费税调整 引起大排量车价格飙升
新消费税实施 主流车型涨幅达三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