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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郑州项目获批 还债5.7亿与一汽两清

2008年07月04日  来源:金羊网  责任编辑:孙慧敏

  一汽海马

汽车
有限公司(下称“海马汽车”)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下称“一汽集团
”)的债务关系终于“两清”。据海马汽车的母公司海马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000572 下称“海马股份”)6月28日发布的公告称,双方已于6月25日签订协议,海马汽车一次性偿还一汽集团5.7亿元。

  ● 股权关系无变动

  海马汽车市场部部长汤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这笔债务在海马汽车2004年7月成立时就已形成。

  当年重组时,一汽集团以在海南形成的净资产(包括对海马汽车的债权5亿余元)出资,使得海马汽车自成立起就对一汽集团负债5亿余元。自2006年起,一汽集团和海马汽车就债务偿还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

  公告显示,这笔债务本金为5.0159亿元,按照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计收取资金占用费约6760万元,共计约5.7亿元。海马汽车表示将于五天内一次性偿还给一汽集团。

『海马汽车对一汽集团偿还上述负债,是正常履行债务偿还行为』

  海马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海马汽车对一汽集团偿还上述负债,是企业经营中正常履行债务偿还行为。同时海马汽车财务报表已对上述负债和资金占用费进行了计提,故偿还上述负债后,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总负债分别减少约5.7亿元,截至2008年3月31日分别占总资产、总负债的6.95%、13.48%。

  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并没有变动。因海马汽车报表计提金额高于实际偿还金额,形成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收益1700多万元。

  海马股份认为,海马汽车现金充裕,截至2008年3月31日货币资金22.22亿元,偿还上述欠款后,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据汤斯表示,此次还债并不涉及股权关系上的变动。目前一汽集团和海汽集团持股比分别为49%、50%,另外1%为董事长景柱所持有。

关键词: 海马 汽车 股份 一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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