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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6.20日起汽油、柴油每吨涨1000元

2008年06月20日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徐晓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20日起将汽油

、柴油价
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
价格不作调整。

  国家发改委宣布,6月20日起,汽油、柴油

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原价5.34元/升的93号汽油上涨0.86元,至6.2元/升。(原价5.68元/升的97号汽油,上涨0.92元,至6.6元/升。-新浪汽车注)针对调价,发改委决定,7月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 

  通知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中旬以来涨速加快。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矛盾加剧,企业加工和进口亏损严重,大部分地方炼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供求矛盾突出。为逐步理顺价格关系,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指出,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对此次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采取以下综合配套措施:(一)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对种粮农民在今年已增加的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二)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三)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四)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价格暂不调整;(五)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各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即日下拨各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明确,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石油、电力、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加强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对市场的影响,加强成品油、煤炭、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搭车涨价;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历次油价变动:

    2007年8月1日 广东93号汽油批发价上涨100元

    2007年3月19日 中石化上海90号油每吨涨375元

    2007年01月15日 19个月来油价首次下调 降0.20元

    2006年09月07日 广州国Ⅲ汽油提价0.15元/升

    2006年05月24日 油价上调 93号涨至5.09元/升

    06年03月26日 北京93号汽油 每升涨至4.65元

关键词: 油价 汽油 柴油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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