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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明年底将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2008年04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徐晓燕

  继北京率先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

后,上海
也计划于2009年底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新标准实施后,上海将与欧盟目前的排放标准实现接轨。

  9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全在“2008上海民生访谈”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张全透露,上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的事项有望在今年第三季度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预计到明年底,上海能够实施这一更加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张全说,实施新标准的关键在于国Ⅳ标准油品的供应,以清洁能源服务于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上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后,这种高标准的油品也将实行长三角联动,除上海以外,在长三角其他城市也将有国Ⅳ标准油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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