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保险贷款

“花头”不少 购买车辆保险要有“度”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江南时报  责任编辑:徐晓燕

    保险

    保险费用应多退少补

    在罗先生的这个案例中,购车合同

中提到了“不多退少补”。其实,这句话可能有许多车主都听到过,有些经销商会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口头约定,也有些时候这句话被写入了购车合同中。

    经销商在为客户代办保险时,通常会先给客户计算一个较为笼统的保险价格,在得到客户认可后,就会提出“多不退少不补”。对于这句话,消费者通常都会不以为然,可是对销售人员来说,这句话可谓是“定心丸”。有些销售人员就可能在其中动手脚,少保漏保某些险种,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其实,在保险方面,经销商本身并不是车辆的投保人,只是为用户代办保险,并没有权力克扣用户缴纳的保险费用,多就该退,少就该补。

    “花言巧语”莫相信

    在购车时,消费者可能会遇到某些经销商给出的保险费用特别便宜。这时,消费者可要多留个“心眼”了,这其中可能存在猫腻。

    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费用、返点不一样,某些经销商一般会用各种方法让车主上一些返点较高的保险。而一些保险公司因地理位置较差或者是较为偏远的分部,会给经销商更高的保险返点,如果消费者一旦轻信了经销商的“花言巧语”,投保了一些较远的保险公司,那么在遇到事故需要定损、理赔时,只能自己到这家保险公司所在地办理,而这些保险公司所在地一般在较远的区县,这样就会给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

    因此,在购买车险时,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经销商给出的保险价格,而是要在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价格之外,还要比较各家的定损理赔服务是否到位方便。说穿了,消费者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实际是购买了该公司的服务,保险公司网点是否分布合理,往返是否方便,理赔是否容易,都是衡量车险是否物有所值的条件。

    有些车险公司网点少,或者地理位置偏远,有些则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这些都给车主用车带来不便,所以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价格便宜,给自己用车埋下后患。

    “上门服务”有猫腻

    此外,有些销售人员会主动上门为客户服务,收取保险费用或是其他费用,并给消费者开一张收据白条。美其名曰“免去了消费者跑来跑去的麻烦,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而消费者出于信任有时不免会不提出异议。

    但这恰恰会让一些不诚信的销售人员“钻空子”,将这些费用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并在事后表示从没有收到用户给的费用,或是干脆中途辞职,将责任推个“一干二净”,让消费者追讨无门,消费者只能自吞苦果。因此,建议消费者要特别注意,不能接受销售人员个人签署的白条,应要求其出具财务部门的正规收据。

关键词: 保险 合同 贷款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评论人 评论共0条 查看完整内容 发表时间
笔 名* :
评论内容 *:(最多200字.当前字数:0

本栏目最新新闻

热门车型推荐

购车工具

本栏目点击TOP10

论坛主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