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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停车受损 商家该不该赔偿?

2008年03月14日  来源:大河网  

  去娱乐场所消费,车停在免费

停车
场被损坏,商家该不该赔偿

  郑州市消协认为,该!理由是,免费停车也属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内容,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昨日,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公布了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1 免费停车车被损坏照赔

  案例:去年4月24日,消费者石女士到郑州二七鼎红娱乐会所消费,当时在保安的指挥下,将其所驾驶汽车停在鼎红娱乐会所顾客免费停车场,由其保卫人员看管。石女士消费后离开时,发现自己的汽车被损坏,就立即要求鼎红娱乐会所进行赔偿,经营者以未收车辆看管费用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结果:消协认为,在鼎红娱乐会所进行消费是免费停车的前提条件,免费停车也属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内容,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未收取停车费用不能作为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

  经调解,最终被投诉方赔偿石女士400元。

  2 索尼内部规定样机修理收费

  案例:去年2月,消费者赵先生购买了一台索尼(SONY)牌34英寸彩电,由于是样机,发票上标注了“样机不换只修”字样,三包凭证上承诺的三包期限为主机一年、显像管三年。此后,该机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赵先生就与该品牌郑州特约维修站联系,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后发现显像管有问题,提出如果修理,赵先生需交上门服务费、维修费、材料费,并称这是该品牌公司内部规定,样机按照打折处理品进行售后服务,只提供收费修理,不享受免费维修。

  结果:赵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消协,消协调解人员指出,其公司内部规定不能作为免除其三包义务的依据,最终该品牌维修站同意按照厂家的承诺为消费者进行免费维修。

  3 实际待机时间少200小时

  案例:去年5月份,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部三星(SAMSUNG)718手机,说明书注明该手机待机时间为200~250小时,

  但使用当中王先生发现,电池只能用两天,与说明书标注的待机时间差别很大。

  经品牌郑州维修站检测,确认该手机一切正常,而且给王先生出具了一张专业售后检测单,证明此手机正常待机时间为40个小时。王先生觉得无法理解,售后部门确认的手机正常待机时间,与说明书标注的待机时间相差达200个小时。

  结果:王先生随即投诉到郑州市消协,认为厂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要求退货。上述维修站表示鉴定结论正确,说明书内的待机时间是行业内通用的标注方法。消协人员指出,其标注方法会引起消费者对该机待机性能的错误认识。

  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4 托运45件家庭物品被毁坏

  案例:去年10月,消费者赵某委托郑州韵达快运有限公司,将45件家庭物品从郑州运往上海,货到后却发现物品遭到毁坏。赵某在上海通过电话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要求赔偿物品损坏遭到的损失,均没有结果。

  结果:经过工商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核对了损失物品,最终达成了赔付协议,郑州韵达快运有限公司一次性赔付赵某损失费7000元,并且向申诉人赔礼道歉。工商人员对该公司不负责任的态度进行了批评教育。

  5 惠普电脑多次调试不能使用

关键词: 免费 停车 受损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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