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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强险/商业三责险今起实施 齐降价

2008年02月01日  来源:现代金报  责任编辑:徐晓燕

    三责险将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实行新的标准。“两险”的费率双双调低后,私家车主可省100多元费用———以一个购买交强险和30万元商业三责险

的车主而言,以前需要的费用是1050元+1695元=2745元;而新的费率标准实施后,其所需要缴的保费是950元+1630元=2580元。可见,交强险、商业三责险双双降价
,能给投保人省下165元。

    “两险”实施新的费率标准后,车主心里产生了一个又一个问号:交强险实施新标准,未到期的交强险保单责任限额如何确定?新商业三责险费率实施后,未到期的商业三责险保单如何处理?交强险的保额提高后,商业三责险的投保责任限额能不能降低点?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的有关人士。

    1.交强险实施新标准6座以下私家车缴950元保12.2万

    私家车主关注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已经很长时间了。最后,保监会公布对42种车型中的16种车型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39%不等,下调的平均幅度在10%左右,其中6座以下私家车保费由现行的1050元调整为950元,保费降低100元。

    同时,交强险责任限额将由现在的6万调整为12.2万———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有关人士介绍说,交强险责任限额、费率方案(2008版)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另外,新的交强险费率方案实施后除符合下列情况下的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其余的不得解除: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市级行政区划划分);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门不予上户的。办理合同解除时,投保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新版三责险将启用保费最高下浮15.01%

    交强险实施新的标准后,商业车险也随后进行了调整。记者了解到,2月1日起的商业车险调整仅限于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商业三责险的条款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费率维持不变。从宁波地区来说,商业三责险费率随交强险费率的下降而下降,浮动比例0.46%至15.01%不等(拖拉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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