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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下月实行新标准 不续保将受损失

2008年01月14日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责任编辑:徐晓燕
  从2月1日起,机动车
交强险的保费和保额将执行新的标准,950元保12.2万。

  由于保费比老交强险便宜100元,一些交强险将在1月份到期的车主,计划着等到2月再投保。

  对此,中银保险车险负责人毕欣提醒车主,为省100元可能遭受大损失。

  首先,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其次,新规定明确:“对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一旦车主交强险断档,商业车险无法理赔交强险责任,其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只能自己负责。

  最后,交强险续保

将享受10%的优惠,那么1050元优惠后就是945元。如果断档,即使您按照950元买了新交强险,很可能也无法享受优惠,价格反而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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