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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投车险时身份证勿交予生人

2007年11月05日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首次就汽车保险

相关事宜联合发布了消费提示。

  提示一:人寿保险尽量避免中途退保。保险最主要的功能是保障与转嫁风险,是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预防,而不是赚钱。消费者应在保障齐备的前提下,再考虑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及进行其它的投资,切不可盲目地用自己的“保命钱”去投资。

  对于期限较长、需要分期缴纳保费的银行保险产品,要确认有足够、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尽量避免中途退保。

  提示二:汽车保险认真审验保单

真伪。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购买保险,并认真审验保险单证的真伪,必要时,还可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保单验真。

  同时,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

件原件交给不熟悉的机构或代理人,若必须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中介机构或人员时,一定在复印件上注明“仅作投保车辆保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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